关于开展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作者:科普评奖部 日期:2019/9/19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7631 

楚社联发〔2019〕2号

 

关于开展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委宣传部、社科联,州属各单位,楚雄师院社科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方向,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实施“1133”战略,检阅我州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努力推出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和精品力作,推动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试行)》(楚办字〔2003〕10号)的规定,决定从2019年9月起开展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9年9月1日至10月1日。

二、申报数量:每位申报者个人成果以两项为限,联名成果申报时必须征得所有联名人同意后再作申报并附书面材料,申报时申报人按联名作者顺序填报。以单位署名的集体成果,数量不限。                                          

三、申报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

四、申报方式:登录楚雄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cxzskl.com)下载《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如实填写,纸质《申报表》和电子版《申报表》一并交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五、报送材料:(一)参评成果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二)纸质《申报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个人,加盖所属社区公章(纸质申报表单列,不得与成果装订),电子版《申报表》一份(报送邮箱:cxzskl@126.com);(三)应用研究类成果,须提交鉴定验收报告和县市级以上部门出具的采用该成果的书面证明。以上材料须在申报时限内报送州评奖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申报评奖的成果和有关材料,由各县市社科联统一申报。

六、有关事宜:请各县市委宣传部、社科联,州级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届评奖的宣传动员和申报组织工作。相关事宜请登录楚雄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cxzskl.com)查阅《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州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州文化活动中心二楼州社科联科普评奖部。 

联系人:艾  梅 3389499  18108786755

        薛  涛 3389498  13987879838  

罗国蕊 3389498  13508781122

杨会香 3389498  13013426799      

电子邮箱: cxzskl@126.com

附件:1.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2.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             

                            楚雄州社科联

                                       2019年8 月27 日

附件1

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文艺界社科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实施“1133”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方向,推出在全面推进我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优秀成果,推出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作用的优秀成果,推出基础理论研究中具有创新价值的优秀成果,推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楚雄州“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建设等领域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评奖范围

(一)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凡属我州作者在国内外报刊、出版社和广播电视台公开发表或出版(播出)的社科类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应用研究、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教材、译著以及与上述形式相关的非文艺创作类学术理论性音像制品文字版本)及经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内部刊物刊发的论文均可参评。以外文发表的研究成果在申报时须提交中文译本。以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和电子报纸形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须提供相关部门资质证明。

(二)应用研究类成果,应是确已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有鉴定验收报告和州县市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方可申报参评。

(三)由我州作者与州外作者合作并以我州作者为主(主编、副主编或第一、第二作者)的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如若入选则只向我州作者授奖。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届评奖不得申报参评:

1.纳入国家、省级出版项目的再版成果;

2.已获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的成果;

3.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涉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

5.论文集不能作为个人著作申报参评(其中的单篇论文可以作为个人论文申报参评)。

三、优秀成果的基本标准   

 政治观点和政治方向正确。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理论上具有深度和新意。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及较强的学科建设或指导价值。

(一)一等奖应是理论上有创见,对学科建设发展、对理论研究或实际问题的解决有重要贡献,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二)二等奖应是理论上有所创新,对学科建设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或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三)三等奖应是在理论上进行了富有新意的概括和阐述,对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科学的探索,有一定科学见解和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四、优秀成果的具体要求                          各种形式的研究成果,都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效

性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某个方面给予科学的说明和理论阐述。具体要求是:

(一)基础理论研究类成果。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专业内有所发现、有所创新,提出富有创见性的新观点、新理论。在某一理论问题上作出新的补充和完善,或者在收集丰富材料的基础上对问题有新的阐述。

(二)应用研究类成果(包括政策、决策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在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实际问题、重大实践经验上有创见,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意见建议,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有实际应用价值,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科普读物类成果。科学准确、生动具体、通俗易懂,发表和出版后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揭露伪科学,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推崇科学方法,树立科学精神,提高公众的社科人文素养,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四)工具书类成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和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的需要,综合有关数据、资料和科学知识,比较准确、系统地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文字流畅、编排科学、检索方便,具有现实应用价值和长远的学术积累价值,出版后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好影响。

 (五)译著类成果。译著的内容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有重要参考价值,译文准确、通达,能表现原著的风格,发表后获得好评。

(六)古籍整理类成果(含口述资料整理)。尊重历史,准确可靠,缜密周到,起到补正残缺、钩沉拾遗的作用;注释简洁明了,方法科学,富有新意,发表后受到学术界的好评。

  (七)教材类成果。观点正确,言简意赅,具有创新性、科学性、逻辑性,资料翔实,正确阐释或反映国内外的先进研究成果,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受到专家、同行和学生的好评。

  • 组织领导及评奖机构                         

评奖工作在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领导下,由楚雄州社科联负责组织实施。

(一)成立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州评奖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本届评奖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8人。

(二)州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社科联科普评奖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州评奖委员会设立著作、综合、经济、文史四个学科评审组,负责开展评审工作并对州评奖委员会负责。

(四)学科评审组联络员由州评奖委员会指派。

六、评奖机构职责

(一)州评奖委员会职责

 1.州评奖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负责组织领导评奖委员会工作。重大问题由主任召集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对学科评审组推荐的成果进行协调审定,对学科评审组有争议的成果召开终评会议提出终审意见。

 2.加强对学科评审组的指导和组织工作,指定联络员参加学科评审组开展评审协调工作。

 3.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评奖标准,在学科评审组评选基础上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审定三等奖。

 4.如遇有关问题时,州评奖委员会可以提出复议意见,由学科评审组进行复审后报终评会议审定。

(二)州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起草评奖工作有关文件,提供评奖工作所需材料。

2.受理个人和单位的成果申报,进行资格审查,负责申报成果登记、分类、编号、密封、保存。评奖启动时,由联络员将申报成果分送各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

3.做好各学科评审组、评奖委员会联络对接服务工作。

4.负责办理州评奖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三)学科评审组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奖标准进行评审。

2.评出三等奖,向州评奖委员会推荐一等奖、二等奖。

3.向州评奖委员会综合上报学科评审组评审意见。

七、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程序

1.申报时限:自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日止,需要申报参加评奖的单位和个人,登陆楚雄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下载《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如实填报。申报时无须交纳任何费用。

2.申报数量:每位申报者,个人成果以两项为限。联名成果申报时必须征得所有联名人同意后再作申报并附书面材料。以单位署名的集体成果数量不限。

3.申报材料:申报成果参评时,须报送成果四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纸质《申报表》一式四份,由申报者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无单位个人,加盖所属社区公章,纸质《申报表》(单列,不得同成果装订在一起)与参评成果一并报送州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申报表》一份,报送邮箱:cxzskl@126.com。以上材料须在申报时限内报送州评奖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所报成果及有关材料无论是否获奖均不退还,评审工作启动后也不得查阅。

4.其他条件:①应用研究(包括政策、决策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参加论文类申报。若属于国家级、省级研究课题,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且字数超过5万字以上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②符合评奖条件且已获其他奖励的成果(已获省、部级奖励的除外),可将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在申报材料后(每份成果一份),作为成果评分加分依据之一。

5.登记密封:州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报成果后,由专人登记并做好密封工作,适时分送学科评审小组评审。

(二)评选程序

 1.学科评审组负责对所申报的成果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不属于参评范围的成果不予评审)。对审查合格的成果进行严肃认真公正的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州评奖委员会终审。

2.由州评奖委员会对学科评审结果进行终审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原则评出获奖等级。

3.对学科评审组成员参评的成果,采取本人回避的办法,由州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分送到其他学科组进行交叉评选,学科评审组成员获奖的成果提交州评奖委员会复议后确定。

4.学科评审组评审时,州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学科申报的数额按一定的比例,将获奖数额比例分配各学科评审组,各组采取打分、评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评审。

5.学科组评审时,由全体成员在评审表上打分,并召开评审小组会议,按总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预选项目进行认真讨论,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一等奖、二等奖项目,评出三等奖项目。

6.州评奖委员会集中审核学科评审组推荐为一等奖、二等奖的成果,然后进行评审,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原则上,推荐为一等奖的成果落选后确定为二等奖,推荐为二等奖的成果落选后确定为三等奖,均不再参加相应等次推荐成果的投票。一等奖、二等奖评定后,审定各学科评审组评出的三等奖。

7.终评结果由州委宣传部审查后,在《楚雄日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无争议或其它反映的入选成果报州委、州政府审批。

八、奖励办法

(一)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分设著作奖和论文奖两类。按学术水平的高低和社会影响的大小,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实行精神鼓励。

(二)本届评奖获奖面不超过申报数的20%,奖项比例根据申报成果情况确定。

  (三)科研和教学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或学会,获奖面限制在该单位申报数的30%以内。

  • 获奖成果报请州委、州政府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获奖成果是个人或联名的,获奖证书按成果版权页署名人员(本州作者)人手一份,集体成果署名主编或单位、编委会、课题组的,获奖证书只发一份。

九、评奖纪律

(一)评奖工作实行专业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

(二)获奖成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撤消其奖励,追回证书,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请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三)评委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评奖实施细则,遵守评奖程序和标准,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优质高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评奖结果由州评奖委员会负责公布,公布之前不得泄露评奖的有关情况。

(四)评奖工作人员须妥善保管好评奖材料,不得遗失,材料交接时必须认真清点、签字验收。评奖结束后所有材料交回州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立卷归档。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未尽事宜由州评奖委员会补充说明。

  地  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州文化活动中心二楼州社科联科普评奖部;邮  编:675000; 

联系人:艾  梅 3389499  18108786755

        薛  涛 3389498  13987879838  

罗国蕊 3389498  13508781122

杨会香 3389498  13013426799    

附件2 

楚雄州第十一届(20162018年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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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成果形式指论文或著作。联名成果,在申报人一栏中需填写所有联名人姓名,

集体成果,申报人填写集体名称。

2.申报理由提示:①成果内容概要、价值、意义及创新点;②成果社会影响、摘引及转载情况;③成果产生的社会效应及被采纳应用情况;④若申报成果已获其它奖项(已获省、部级奖励的除外)可将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在申报成果后(每份成果附1份),作为成果评分加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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