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社科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第三次学习

日期:2020/6/16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024 

州社科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0年度第三次学习

 

6月15日上午,楚雄州社科联党组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第三次学习会议,会议由州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周霏主持,州社科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议首先集中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云办通〔2020〕26号)《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有关重要论述。

会上,州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周霏同志围绕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了专题发言。《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害在明晰主体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效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组,要害在一把手,任何一个单位或个人出了问题,党组及主要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干部职工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就下步贯彻落实好《规定》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要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二要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三要抓好重点责任落实;四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五要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六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会议还对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等近期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上,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兴祥,党组成员、调研员朱明云分别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主题作了专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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